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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做好二OO二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山大教字〔2001〕069号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4-26 00:00:00      点击次数:

山大教字〔2001〕069号

各院部: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我校二OO二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从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是国家选拔和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推荐工作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二、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被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历学期品行评等均为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良,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并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养及发展潜力。

(四)作为师资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必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在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办法

(一)各院(部)要成立专门的推荐工作小组,对被选拔推荐的学生进行考察、测试和筛选(其过程需有文字记载),并将筛选推荐结果按名次排序张榜公布,听取意见。

(二)各院(部)要在学校分配给本单位免试名额两倍范围内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资格,在资格范围内以学习成绩为主

确定人选。建议使用以下方法计算学生学习成绩:

注:1.学生所修课程必须是(学制年限-1)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

2.如果学生选修课超出了教学计划,只能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但可选择其中获取高分的课程计算。

(三)参加科技竞赛,获全国一、二等奖的参赛队,每队将获得一至二个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被推荐人员必须符合推免的基本条件,计划单列;获全国奖的队中未被推荐的其它队员和获省级奖的队员,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院(部)应优先推荐。

(四)有重大发明创造及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首位人员,可在免试名额3倍范围内享有优先被推荐为免试硕士生的资格,占院(部)名额。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教务处负责推荐免试生日常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今年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数额指标,校领导小组依据各院(部)今年硕士点个数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研究确定分配名额(见附件二),其中30个名额用于保留两年入学资格做专职辅导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办法同去年)。免试生指标分配照顾长线专业、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所在专业和研究生生源不足专业。

(三)各院(部)在保证本院(部)各专业硕士生招生生源充足的前提下,鼓励向校外推荐免试生。原则上,校外接受推荐免试生的单位层次应高于本校。

(四)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生,必须有接受单位的正式接受函,方可办理有关免试手续。

(五)院(部)同意向校外推荐的推荐免试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找到接受单位(无接受单位的正式接受函),视其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学校将重新调整免试指标。

(六)基地班的推荐免试生可以向校内相邻或相近专业推荐。

(七)本校接受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方能被录取。

(八)推荐免试生在毕业离校前,应遵守本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者,取消其免试资格。

(九)在推荐免试生工作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各院(部)将推荐结果张榜公布,无异议后,10月15日将推荐免试名单及学生历年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单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于16日发放有关表格。

(二)截止10月20日,各院(部)同意向校外推荐的免试生,必须向学校提供单位的正式接受函,否则,视其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三)10月23日推荐免试生将填好的专业表格交回教务处教务科,并交报名费100元。

六、我校接受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推荐免试生的本校接受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共同完成。

(一)对于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21所院校的推荐免试生,各招生单位应优先录取,学校在分配2002年招生计划时给予一定的倾斜。

(二)我校各招生单位拟接受的推荐免试生都要参加研招办和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合格后方可接受。

(三)复试工作安排:

1.10月24日上午8:00-11:0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办理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100元。

2.10月25日上午8:00-9:00,获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的学生,持体检表及20元体检费空腹到各自所在校区校医院查体。

3.10月25日9:00后各招生单位复试小组对所有拟接受推荐免试生进行复试。

4.10月26日各招生单位将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生名单及复试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推荐免试工作联系电话:8564766

附件:1.山东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二○○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研究生 推荐 通知

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1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1:


山东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承俊

成员:徐向艺  王琪珑  张 宇  王爱国

附件2:


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院名称
推荐
名额
保留资
格名额
获奖
名额
合计
备注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4
1
5
经济学院
8
1男
9
政治学与公共关系学院
5
1男
6
法学院
5
1女
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9
1男1女
21
基地班15人
外语学院
7
7
历史文化学院
4
4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3
1男1女
25
基地班18人 
物理与微电子学院
21
1男
22
基地班17人;保送到化学与化工学院1人。
化学与化工学院
7
1男
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2
2男
3
1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
1男1女
2
12
生命科学学院
8
1男
2
1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
8
机械工程学院
9
1男
10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8
1男
9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6
6
电气工程学院
11
1男
12
土建与水利学院
7
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
3
公共卫生学院
5
5
医学院
13
1男
14
口腔医学院
2
2
护理学院
1
1
药学院
7
7
管理学院
14
1男1女
16
威海分校
18
18

上一条: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山大教字〔2001〕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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