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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进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意见(试行)(山大教字[2004]48号)
发布人:管理员1     发布时间:2004-12-30 00:00:00      点击次数:
一、改革目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水平和需求的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教育已经逐渐下移至中小学。由于来自全国不同地区学生的计算机基础和应用水平相差很大,采用统一的教学内容和进度,以及现有的以操作为教学目标的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已经难以满足部分学生的学习需求。为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和需求,提高我校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水平,为学生创造更好的自主学习环境,学校决定对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考核方式及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二、改革试点内容
(一)教学方式改革。本次首先在计算机公共基础第一平台《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试点,对部分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较好、技术应用水平较高的学生,采取“学生自主学习或网上学习”和“与教师面对面或通过教师网上辅导、答疑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主性学习。
(二)考核方式改革。学生在网上进行自主学习与测试,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与操作能力,决定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水平考试;确认已达到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该课程予以免修。
(三)成绩认定与管理。参加水平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可以免修该课程。免修学生写出书面免修申请交任课教师,将水平考试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并作为该课程的第一次考试成绩用于保研、评定奖学金等;水平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必须继续参加本课程的正常学习和期末考试,水平考试成绩占该课程最终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该课程最终成绩的70%。即:课程最终成绩 = 水平考试成绩×30% + 期末考试成绩×70%
学生成绩由原教学班任课教师负责输入、记载。
(四)后续课程的学习。对于已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可以不参加本课程的课堂学习和实验,任课教师仍有责任在课程开设期间,通过网上教学平台继续进行答疑、指导学生学习,学校也将提供其他更高层次的计算机后续课程供学生选修。
(五)在改革过程中原定的教学班级安排不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变。确因通过免修资格的学生较多而引起原教学班级学生太少时,学校将视情况进行合班教学。
(六)《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将逐步按照教育部非计算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新提出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要求组织教学。
三、考试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登录考试网站http://jcjy.sdu.edu.cn
(二)了解教学组织过程和课程整体要求;
(三)自主学习、自测;
(四)提交参加“山东大学第一层次计算机水平考试”申请;
(五)申请被批准,网上系统安排考试地点、时间;
(六)教师阅卷;
(七)网上公布学生成绩。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上课一个月后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试行原则
本着“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指导方针,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与免修制度实行“三自”原则,即:自主学习、自我测试、自愿参加。学生参加水平考试和免修是一种自愿行为,学生通过学校的计算机公共教育平台自主学习相应的课程,并进行自我测试和评价,从而为自己是否参加考试做出客观的判断。
五、改革试点范围
首先在公共计算机教学第一平台,即《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进行教学内容、考核方法及管理模式的改革;改革试点对象为2004级理工科专业(含经济、管理类理工科)新生。
六、其他
本次在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进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改革是我校教育创新、坚持“以学生为本位”的具体实践,是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节省教学资源进行的有益尝试。改革对教学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承担本项改革具体工作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要认真对待,安排好改革需要的各项教学条件和环境,研发教学平台和考试系统软件,组织好相关的教学队伍,及时解决和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教学质量。
学校将以教改立项的形式支持本项改革工作,为今后课程教学与管理改革探索和总结经验,使我校教学质量和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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