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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教师如何处理?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0 00:00:00      点击次数:

 

成绩提交后,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应在新学期开学向开课学院教务干事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开课学院应在一周内组成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务干事参加的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材料应包括学生申请、试卷原件、评卷标准。复核无异议的,开课学院应填写《山东大学本科生成绩复核无异议回复表》,以纸质形式通知学生,并存档。复核有问题时,应组织课程组教师、本课程3名学生代表对问题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成绩,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于新学期开学两周内,以开课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本科生院办理更正手续。成绩更正须提交《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成绩更改后的试卷复印件及本课程评分标准。本科生院于第三周审核学院提交的成绩更正材料,审核无异议的,予以成绩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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