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每学期开学初学校领导干部到本科生课堂听课,已经形成一种常态,学期中间有些领导也会插空到课堂听课或巡视,期末考试期间到考场巡视和检查。为了形成制度保障,2012年,学校在《山东大学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完善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课时”;2013年《山东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也明确要求:“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分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校领导每学期到基层单位调研不少于7天,到联系学院至少1次,听课不少于2学时。” 2016 -2017学年,校级领导干部听课3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