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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调整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办法的意见(山大教字[2011]99号)
发布人:管理员1     发布时间:2011-12-30 00:00:00      点击次数:
  山东大学自2003年开始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实施“分级教学”,将大学英语分为基础阶段与提高阶段,其中,基础阶段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以综合英语课程为主,着重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提高阶段通过开设各种文化类、应用类和专业类课程,旨在提高学生语言应用能力。实施“分级教学”以来,总体情况良好,大学生整体英语水平明显提高。
  为了加强大学英语教学,着重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山东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0版)》中,将大学英语确定为通识必修课,并对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等进行了相应调整。据此,学校决定对原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分级办法及要求
  英语分级教学分为“二级起点”和“三级起点”两个级别。在完成三个学期的学习后,二级起点的学生应达到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中的“一般要求”以上;三级起点的学生应达到“较高要求”或“更高要求”。学校为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生等特类生开设大学英语预备级,要求在完成三个学期的学习之后达到大学英语二级水平。
学生分级遵循“学生自愿,学校遴选”的原则。每年新生入校后由学校组织英语分级考试,根据个人意愿及考试成绩并参照高考外语成绩进行分级。三级起点班的学生可试听两周,如不能适应可转入二级起点班;二级起点班的学生不得转入三级起点班。
  二、分级教学安排
  (一)大学英语预备级。课程总计192学时,9学分。课程分为“大学英语(预备级)”、“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2)”,分三个学期开设,每周4学时。
  (二)大学英语基础课程。二级起点总计192学时,9学分。其中“大学英语读写”96学时,6学分,“大学英语视听说”96学时,3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每周各2学时;三级起点共计128学时,6学分,其中“大学英语读写”64学时,4学分,“大学英语视听说”64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一、第二学期,每周各2学时。另外,学生每周须完成1-2学时的网上自主学习并提交作业。
  (三)大学英语提高课程。三级起点第三学期开设两门提高课程,每门1.5学分,共3学分。另外,学校还开设英语通识选修课,每门课程2学分,学生可根据需要选修。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考核评价模式。终结性考核评价采取期末考试形式,占总成绩的50%以上,由学校统一命题,集体阅卷。各级别英语成绩一律按照总成绩登录。
  期末总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修。
  四、课程的免修
  对于部分英语水平较高,已达到大学英语本科教学要求并符合下述条件者:
  (一)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
  (二)成绩验证以正式成绩单为准,且须在有效期内。
  经本人申请、大学外语教学部审定后由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从入学开始受理;学生在大学英语学习期间获得相关成绩后可随时提出申请。免修时间自教务处批准的学期生效。被批准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期末英语考试,其成绩按卷面成绩登录。如期末考试不合格,需按要求重修。
  五、其他说明
  本意见自2010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山东大学关于深化和完善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大教字〔2006〕49号)和《山东大学关于在部分学生中实行英语分类教学的通知》(山大教字〔2006〕5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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